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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入伍学生奖助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05   来源: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为鼓励广大适龄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矢志军营成长成才,在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伟大征程中做出新贡献。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工作的通知》、朝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兵工作优待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奖助办法:

一、奖助对象

从学校入伍的高职阶段学生(定向培养士官生除外)。

二、奖助内容及标准

(一)入伍奖

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奖励3000元/人,非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奖励2000元/人。

(二)荣誉奖

1.获战区以上荣誉称号,奖励20000元/人;

2.荣立一等功,奖励15000元/人;

3.荣立二等功,奖励6000元/人;

4.荣立三等功,奖励3000元/人;

5.获评优秀士兵,奖励1000元/人:

6.获团(含)以上单位嘉奖,奖励500元/人。

(三)鼓励奖

1.考入军事院校,奖励2000元/人;

2.提升为干部,奖励2000元/人;

3.转改为士官,奖励1000元/人。

(四)慰问金

服役期间,本人或父母发生重大变故、重大疾病或因工受伤,慰问标准为20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

1.应届毕业生入伍,需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

2.本人出现重大疾病或因工受伤,需要提交部队证明和住院治疗材料;

3.父母出现重大变故或重大疾病,需要提交住院医治材料和重大变故情况说明(重大疾病认定标准参照银保监会认定范围);

4.部队服役期间立功授奖,需要提交立功受奖登记表(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年度内以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发);

5.考入军校需要提交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直接提干需要提交军官证复印件或部队证明材料;

7.转改士官需要提交士官证复印件或部队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请

入伍学生本人按照相应内容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全部申请材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审批办理

(一)初审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党委武装部审批。

(二)复审

党委武装部对上报的申报材料复核后,提交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如下原则进行分批、分期办理:

1.入伍学生部队授衔后,一次性发放入伍奖励金;

2.入伍学生被授予荣誉称号或立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重大疾病的优先办理,并由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进行慰问;

3.入伍学生获得“优秀士兵”或团(含)以上单位嘉奖,退役复学后集中统一办理;

4.入伍学生考上军校、提干或转改士官,收到相关材料后,采取一事一办程序进行办理。

五、经费来源

入伍学生奖助经费,在朝阳区每年下拨的“征兵奖励经费”中列支。

六、本办法自2020年12月起执行,由党委武装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zzjxw.com/
本文标题: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入伍学生奖助办法
本文地址:http://bjdzkjzyxy.hnzzjxw.com/news/itemid-182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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